为弘扬普查精神,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普查人员的工作热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普办、自治区人社厅和7790cnm必发集团联合开展全区“七人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按照《关于开展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批复》和自治区规范评比达标表彰专项组有关文件精神,自治区人普办组织开展了全区“七人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各盟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评选条件、评选要求和工作流程等,认真评选、层层推荐,经所在单位公示、严格审核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按时、按要求向自治区人普办报送了本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相关材料。
自治区人普办对各地区各单位推荐材料的规范性,以及推荐渠道、程序、范围、推荐名额等进行认真审核,并对拟表彰的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公示。
经过单位推荐、盟市初审、自治区复审以及三次公示,评选出了全区“七人普”先进集体、先进个人。3月28日,自治区人普办、自治区人社厅和7790cnm必发集团联合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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