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新而行 依法统计
全面提升阿拉善盟统计工作水平
阿拉善盟统计局 徐靖
(2025年12月)
统计法是统计领域重要的基础性法律。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新修改统计法为统计工作提供了指引和准绳,阿拉善盟统计局立足“数据中心”“监测评价中心”定位,充分发挥统计的综合性基础性作用,推动形成阿拉善统计改革生动实践,以高质量的统计服务阿拉善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统计工作正确方向。新修改统计法,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体现了从制度上法律上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的坚定决心。阿拉善盟统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聚焦更好服务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行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责,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自觉维护统计法律权威,努力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取得新成效。
突出统计价值,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新修改统计法突出强调统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对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阿拉善盟统计部门以更高标准落实盟委、行署工作要求,强化经济形势研判预判,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热点问题的监测预警,深入挖掘数据背后的故事,提出决策参考建议。聚焦重大战略实施、重大目标进展、重点区域发展、社会民生改善等方面,形成导向正确、标准科学、数据真实、评价客观的统计监测体系。聚焦新型业态和产业集群,加强沙产业、新能源、科技服务研究等统计监测,研究反映阿拉善盟特色产业培育进程。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统计监测,综合运用监测评价、政务信息报送、统计研究报告、新闻宣传发布等方式,为盟委、行署科学决策及阿拉善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牢记守土有责,严守数据质量生命线。加强统计质量全过程管理,织密全盟三级统计工作网络,各司其职、严管所辖,夯实数据质量管控责任。加强数据质量评估,强化质量控制量化管理,实现分旗区、分行业量化评估管理。加大对企培训服务力度,坚持“线上+线下”模式,直面调查对象答疑解惑,充分考虑调查对象需求,增强便捷性、实用性。着力提升统计执法效能,采取全面检查、专项检查、举报查处等模式开展现场和非现场执法检查,落实“无事不扰”涉企检查相关改革举措,提高统计执法效率。严防统计违纪违法风险隐患,真正实现执法一次、普法一次、教育一次、警示一次、提升一次。
做好同题共答,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按照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结果,聚焦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抓好整改,深入梳理统计部门自身存在不足,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和督察整改效能。注重客观性、预警性、有效性,结合政策要求、区域特点、数据规律,评价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深刻揭示问题风险,更好发挥督促和引导作用,形成良好的激励约束效果。认真落实监督贯通协同,强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监督协同,发挥统计部门作为综合经济部门的优势,加强统计监督信息共享和结果运用,促进形成全盟监督合力。
依靠群策群力,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积极推进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紧抓“关键少数”,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盟委、行署理论学习和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专题学法内容。盟旗两级形成“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讲好新修改统计法贯彻执行第一课,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统计工作能力。持续强化对政府部门、统计机构人员的学习教育,理解把握新修改统计法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要义,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担当。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注重倾听调查对象心声,持续扩大并壮大统计朋友圈,使统计数据更好地取之于企业服务于企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赢得社会各方关心与支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日常执法、数据核查中开展嵌入式贯通式普法,把统计工作一线变成生动的普法课堂,扩大阿拉善盟统计“以案释法”普法品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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